RecodeX 重构消息,9月11日上午10时,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对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头目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判刑。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法官在判刑时直指案情属于严重类别。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设两级罚则,情节严重者可被判5至10年有期徒刑。李桂华指出,从3人被判刑期可见其罪责极其严重,邹幸彤毫无悔意、冥顽不灵,刑期最高属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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