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10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先旺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周先旺利用担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湖北省商务厅厅长,黄石市委书记,湖北省副省长,武汉市市长,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0万余元。

法院认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存在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