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6日一审公开宣判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王善平受贿案。王善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被追缴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间,王善平利用担任万源市市长、开江县委书记、渠县县委书记、达州市副市长、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巴中市副市长及市委副书记、南充市委副书记、资阳市委副书记及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132万余元。
四川资阳原市长王善平一审获刑十一年
AI 辅助判断消极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原始信息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