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8月8日发布消息,将指导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优化收费模式,原按乘客人数收费和按车辆收费的全部统一调整为按车辆收费。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5座及以下每车收费不超过120元,6至7座不超过180元,8至19座不超过300元,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原按乘客人数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此前为过渡期,价格不超过30元/人;原按车辆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