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平陆运河船舶过闸收费事项。自通航之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船舶过闸费试行标准为1.0元/总吨·次,按每闸次计收,通行马道、企石、青年三座船闸的船舶统一按总吨位计费。试行期满后,将综合考虑运营状况、投资总额等因素核定正式标准。收费主体为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属经营服务性收费,需使用税务发票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