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法规案拟于10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9月1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司乘人员应劝阻,劝阻无效可向公安机关报告。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给予警告,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对工业噪声、夜间连续施工噪声、机动车炸街扰民、商业经营噪声、公共场所活动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作出管控要求并明确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