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上海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下发通知,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提出六项要求。该办法已于2026年4月21日公布,将于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明确,不得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网络大V”)合作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与平台合作须保持业务独立、技术安全和数据保密,平台不得介入投资者招揽、开户、交易指令处理、清算交收、基金销售等环节,收费不得与开户量、交易量、手续费、资金量等指标挂钩。
通知还要求落实事前评估机制、加强自主运营App建设,不得与未完成信息技术系统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开展基金申购赎回转接渠道合作,存量合作须在办法实施1年内完成整改,并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