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8日通报,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泰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峰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刘峰梅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无偿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峰梅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泰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