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新规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法新增物业治理委员会制度:符合条件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选举产生首届业委会,或未能完成业委会换届改选的,由街镇及时组建物业治理委员会。决定还明确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会议规则,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并在业委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

此外,街镇应及时组建筹备组或换届改选小组,业主大会会议可通过互联网方式举行,业主大会可选举业委会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