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常州市自9月20日起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

物业费提取面向常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每人每年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1次,按自然年度计算,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每年提取总额为该套住房物业费发票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元,当年未提取或未提足的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装修提取方面,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装修发票金额,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装修发票金额大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提取。装修发票须为装饰装修增值税发票,并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开票日期须在9月20日新政实施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