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提高通关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公告明确,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原有纸质文书继续有效,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