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维权诉求。法院查明,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获授权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产品,并超范围使用“汇源”企业字号。一审认定两公司侵害“汇源”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北京汇源9700余万元,并停止使用“汇源”字号。
汇源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汇源集团被判赔9700余万元并停用“汇源”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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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信息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