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就《关于调整成都市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行驶证“车辆类型”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再受货车禁行、限行措施管控,但须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规则实施尾号限行。高污染轻型多用途货车仍按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措施施行禁、限行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轻型多用途货车实施相关尾号限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