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实施意见,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自2026年8月28日起,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须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销售方案及具备交付条件的证明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定金管理同步收紧: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可与购房人签订定金合同,约定定金金额、售价、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款的5%,并须全额存入监管账户,监管期内不得动用,待竣工验收、水电气等配套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