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ST春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因与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近日收到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需支付货款等共计3815.73万元并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逾期不履行将被依法强制执行。

2025年度惠州春兴已就该案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案件目前仍处执行阶段。公司称,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流动性风险或进一步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