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联邦法院的反垄断审判中,前新闻集团高管对谷歌的广告技术工具的市场垄断行为提出了指控,认为其将广告发布方和开发人员置于被动地位。她指出,谷歌的“统一定价规则”大大限制了发布方设置广告价格的自由度,虽然有希望切换到其他工具,但谷歌的广告需求基数庞大导致替换风险过高。尽管谷歌广告经理(原为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技术落后且缺乏数据透明度,仍占美国市场约90%份额,许多用户都感觉被“绑住”。
关键点
– 前新闻集团高管在法院指证谷歌通过产品绑定行为保持市场垄断。
– 谷歌的“统一定价规则”限制了发布方的自由,阻碍了公平竞争。
– 切换到其他广告服务器的风险太大,因此许多发布方“无法自拔”。
– 谷歌广告经理的技术落后,并缺乏透明度需求的数据支持。
– 尽管争议不断,谷歌的广告技术依然在美国拥有接近90%的市场份额。
– 许多出版专业人士的职业生涯中只接触过谷歌的广告工具。
– 广告商在与谷歌的费用谈判中并不占优势,存在只有谷歌不接受的固定费率。
https://www.theverge.com/2024/9/11/24241386/former-news-corp-executive-google-doj-ad-tech-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