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等三部门废止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出区处理旧规
RecodeX 重构消息,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发布2026年第139号公告,决定废止《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出区处理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9〕172号)。公告称,此举是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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