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eX 重构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三四季度长短结合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鼓励各市(州)大力开展金秋购房季活动,并结合实际实施购房补贴。

文件还提出,支持各市(州)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2026年内在本地新购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初婚初育家庭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上浮不低于30%,并可与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装配式住宅的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叠加计算,最高叠加上浮比例由各市(州)综合确定。

同时指导各地将自住房装修、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鼓励各地根据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将新建商品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提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