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 12月1日起施行
RecodeX 重构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规范,明确适用范围、保供责任、签约履约和监督管理等各方权利义务。
办法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兜牢民生用能底线,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能源供应风险。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办法贯彻落实,规范引导合同签订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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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兜牢民生用能底线,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能源供应风险。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办法贯彻落实,规范引导合同签订和履行。
RecodeX 重构消息,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省内合同价格由供应方与需求方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鼓励双方在合同中建立与电力市场供需、电力用户承受力、发电燃料成本等因素关联的价格浮动机制,以更好应对市场波动,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
第三十六条明确,天然气管网运营企业应为天然气保供中长期合同履行提供安全、可靠、公平的管输服务保障,严格按管输合同约定计划执行天然气上载和下载,并在保证管网系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的计划变更;不得以提供服务名义买卖或变相买卖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