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追踪 · 持续发展中

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持续追踪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相关报道与进展。

我的关注 →RSS 订阅
关注仅保存在当前浏览器和域名中,无需登录,不会自动跨设备同步。

事件时间线

按最新发布排序

持续追踪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相关报道与进展。

新浪财经
关注
关注 · 58 / 100

影响: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氢能产业,覆盖多城市群试点;改变:明确四张任务清单,试点管理规则落地;增量:管理办法为新增细节,试点城市群此前已批复;持续:原文明确试点为期4年

AI 辅助评定

编辑重要性,不代表事实核验或涨跌

积极AI 看多

三部门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 明确四张任务清单

RecodeX 重构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从四方面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办法要求,城市群应根据三部门批复同意的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4张任务清单落实落地。今年8月,三部门已印发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

持续追踪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相关报道与进展。

雪球积极AI 看多

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

RecodeX 重构消息,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城市群获得批复后,中央财政向各城市群预拨一定比例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每个年度结束后,三部门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结果确认各城市群奖励资金额度;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前年度奖励资金,对考核评价合格但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城市群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奖励资金。

更多报道(1)